想辞职公司不让,要么旷工,旷工没有工资,这合法吗?

时间:2024-07-22 作者:武汉律师

旷工的行为,即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制度,不请假而缺勤的行为。递交辞职报告后,用人单位未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劳动者旷工导致用人单位以制定的规章解除劳动合同的,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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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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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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